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费用,原则上不得超过多长时间?
答:按照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(2020年版)》(汇发﹝2020﹞14号)第四十九条规定,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费用,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。
法律声明 | 联系我们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亚洲版365betasia_365网手机版下载_h365官方登录平台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:1280*768
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号